守護“安欣”,讓您上網更安心
2023-02-07
光點彙聚,正義不再孤勇。近期這(zhè)部熱度、口碑跟劇名一起(qǐ)“狂飙”的電視劇你有沒(méi)有追呢
主人公安欣是一名堅守原則的一線民警。劇情中,“網絡水軍”對(duì)他進(jìn)行攻擊,稱他是黑社會的保護傘,于是安欣被(bèi)撤去了專案組組長(cháng)的職務。
追劇的朋友們,這(zhè)“網絡水軍”,是不是太氣人了啊!
其實“網絡水軍”也分很多種(zhǒng),有的發(fā)布信息,有的删除信息,最終目的是爲了操控輿論、網絡暴力、惡意引導、有償删帖、刷流控評等等。
今天網警叔叔就帶您來了解一下相關的法律規定吧。
造謠引流
随著(zhe)自媒體、短視頻和直播平台的迅速興起(qǐ),一些不法分子故意編造虛假信息,“造熱點”“蹭熱點”,借此吸引眼球、收割流量、牟取利益,嚴重危害網絡生态。 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 編造虛假的險情、疫情、災情、警情,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(chéng)嚴重後(hòu)果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《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诽謗等刑事(shì)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》第五條 編造虛假信息,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,在信息網絡上散布,或者組織、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,起(qǐ)哄鬧事(shì),造成(chéng)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,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(四)項的規定,以尋釁滋事(shì)罪定罪處罰。 網絡水軍借助假冒媒體網站和自媒體賬号,惡意炒作各類信息,甚至編造負面(miàn)文章,以“交錢就删帖”“不交錢就發(fā)帖”相要挾,大肆實施敲詐勒索犯罪活動,嚴重侵害人民群衆的合法權益。 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财物,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 《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诽謗等刑事(shì)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》第六條 以在信息網絡上發(fā)布、删除等方式處理網絡信息爲由,威脅、要挾他人,索取公私财物,數額較大,或者多次實施上述行爲的,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,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。 刷量控評 網民對(duì)特定信息和商品進(jìn)行浏覽、評論,以及轉發(fā)、點贊的數量,已逐漸成(chéng)爲公衆衡量其認可度的重要指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