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31日上午,牡丹江市一網民在微信群稱:“凱旋城又查出來五個陽性”。經(jīng)核實,該信息爲謠言信息,引發(fā)市民恐慌,造成(chéng)不良社會影響。經(jīng)牡丹江市公安局查證,造謠者爲陽明區居民湯某,陽明公安分局依法對(duì)造謠者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。
牡丹江市委網信辦、牡丹江市公安局提醒廣大網民,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網上言論需謹慎,要遵守法律法規,不造謠、不傳謠、不信謠,積極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共建和諧清朗的網絡空間。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(guó)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:有下列行爲之一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:(一)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。2.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明确規定:編造虛假的險情、疫情、災情、警情,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(chéng)嚴重後(hòu)果的,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